为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旨在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指导各港口经营人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判定标准》适用于港口经营人,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作业范围、设备设施、安全设施配备、安全距离以及安全管理缺陷。详细列举了各种情况下的重大事故隐患,如超范围作业、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配备不足等;强调了在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分析;明确了特种设备、消防、防雷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应遵循相关规定;要求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定义了易燃易爆、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危险货物;《判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2016年的相关指南。
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提高港口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