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在本条规则的解读中,往往会出现只重视前半句的内容而忽视后半句“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的重要性,现就这一点浅谈我的理解。
这一规则除了要求了望人员及驾驶人员通过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此外,其了望的有效性还应以是否“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来判断:即是否通过观测来船的罗经方位变化和雷达标绘信息正确判断碰撞危险局面,是否采取有效的行动来避免紧迫局面的形成,在构成紧迫危险时是否采取了最有助于避免碰撞或者减小碰撞损害的措施。这些都是判断了望是否有效的因素。
如果在避免碰撞的行动中所采取的措施不及时、不易被识别、不充分、不安全,则说明对两船的危险态势没有作出充分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可以证明了望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即没有保持72避碰规则所定义的正规的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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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安 | 船长、海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