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发布《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8-02-05     浏览次数:1,449    作者:admin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程序》”),进一步畅通中国籍海船、外国籍船舶在船船员投诉渠道,规范海事管理机构处理在船船员投诉工作,以更好地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员在船体面劳动。

 

      《程序》中明确规定了船员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登轮处理流程及处理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在中国境内港口停泊的中国籍海船、外国籍船舶的在船船员,对于违反《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包括船员权利)损害船员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投诉。

 

      《程序》中还对投诉人应注意的事项做了明确规定:投诉人应当如实报告投诉事实和投诉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海事管理机构不受理没有事实和匿名的投诉。对于涉及欠薪、劳动合同、劳务纠纷等不属于海事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依据《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规定,由受理投诉的海事管理机构告知投诉人向船东所在地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在接到投诉后,海事管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登轮检查,登轮检查具体分为初步调查和进一步措施两大阶段。在初步调查阶段中,海事执法人员将检查被投诉船舶是否持有相应的证书或文件,了解船舶符合海事劳工公约标准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谈相关人员,了解掌握船员投诉的有关事实,最后推动内部解决问题或实施详细调查。如果在海事管理机构采取行动后,投诉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负责处理的海事管理机构会按照相关规定,将调查报告及船旗国政府回复一并报送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同时通知中国船东协会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联系方式
  • 北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T2 B座 707室
    电话:+86 010 8429 4525      邮箱:haitong@haitonglawyer.com
  • 天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水榭花园B座1702室
    电话:+86 022 2359 2969      邮箱:tj@haitonglawyer.com
  • 上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号上海星荟中心2座1003
    电话:+86 021 5588 2939      邮箱:shanghai@haitonglawyer.com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律师团队 新闻资讯 典型案例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
隐私声明 海通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 备案号:京ICP备05027280号
  • 首页
  • 电话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