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实施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7届会议通过的《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第07-23修正案。该修正案以第MSC.539(107)号决议的形式被采纳。
为确保修正案的有效执行,海事局明确了以下关键事项:
1.申报和报告要求:托运人和承运人必须遵循《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修正后的IMSBC规则,办理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适运报告和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进出港申报或报告手续。
2.硝酸盐基化肥运输规定:针对“硝酸钾”、“硝酸钠”以及“硝酸钠和硝酸钾的混合物”等C组货物,托运人在装货前需根据IMSBC规则第4.2条的规定,向承运人提供货物成分和颗粒度的声明,确保货物符合明细表要求,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积载和安全运输。同时,托运人在办理安全适运报告时,也需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相应声明。
3.新版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随着修正案对“适用固体散装货物的货物信息表”格式的更新,新版“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将被启用。
该公告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海事局强调,所有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新规定,以确保海运安全和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