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法发〔2025〕14号),旨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长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意见提出三大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构建全流域一体化保护机制;依法推进、务实高效,以最严密法治保障长江保护。
核心举措包括:
1.强化跨域执法:支持跨行政区、生态敏感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污染、非法采砂、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
2.共建修复机制:推行生态环境“替代修复”模式,跨区域移交修复费用,确保生态损害科学补救;
3.数据互联共享:推进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共享环境监测、案件办理等数据,提升办案质效;
4.纠纷多元化解:衔接诉讼与非诉解纷机制,通过司法建议、行政调解等预防化解矛盾。
此外,意见要求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合设立生态法治基地,加强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治理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