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沿海地区伏季休渔期陆续结束,大量渔船集中出海,商船与渔船在近海区域航行及作业活动交织,通航环境日趋复杂,碰撞风险显著上升。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2025年9月6日正式发布《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须知(范例)》,要求各企业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该须知强调,船舶在前往或经过中国沿海港口前,应提前研究渔场分布情况,开展航行风险评估,科学规划航线。在进入渔船密集区域前,须召开航行安全会议,全面检查通信、导航及操纵设备,确保主机、舵机等关键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保证驾驶台始终有至少两人值班。航行期间,值班人员须保持高度戒备,使用手操舵模式,与渔船保持1海里以上安全距离,并增加值班力量必要时召船长上驾驶台。
此外,文件还特别指出,休渔结束后的初期、夜间时段以及能见度不良或大风浪天气,是碰撞事故高发情境。部分渔船可能存在号灯未显示、AIS未开启或雷达回波弱等现象,需特别注意识别和避让。船舶应遵循“早、大、宽、清”避让原则,通过VHF、灯光、声号等多种方式与渔船沟通和协调避让。如发生碰撞,应立即停船救助人员,并第一时间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该指南旨在全面提升商渔船航行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