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系统推进智能航运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计划》明确,到2027年实现人工智能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打造三个以上综合试点区域、五条以上试点航线、百艘以上智能船舶;到2030年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智能航运整体水平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计划》部署了技术与装备攻关、应用试点赋能、基础设施提升、监管治理提升四大行动。重点突破船舶自主航行、智能机舱、智慧港口与航道、航海保障等关键技术,推动典型场景规模化应用,加快通信导航、运营服务、测试验证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同步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数据治理体系。
《计划》对智能航运法律规制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包括船舶登记、人员配置、通航管理、事故调查、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制度安排,并强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智能航运的快速发展将带来新型法律问题,相关企业应提前布局合规与风险管理,确保在技术创新与法律合规之间实现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