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2月24日发布2026年第11号公告,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被列入名单的实体包括三菱造船株式会社、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IHI原动机株式会社、日本电气网络传感器株式会社、日本海洋联合株式会社、防卫大学以及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等,这些实体被认为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
根据公告,即日起禁止向上述20家日本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同时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这些实体。正在进行的相关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须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此次被管控的实体涵盖船舶制造、航空航天、国防安全、网络传感器及军事教育研究等多个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