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国际海事环保义务,推动航运业绿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实施《MARPOL公约》附则VI 2024年修正案的具体要求。该修正案由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保委员会第81届会议通过。
公告核心内容(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燃料供应单证管理:
向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低闪点燃料或气体燃料的单位,须按新规提供燃料供受单证。船舶和供应单位均需保存单证3年。
2.替代柴油机排放标准: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装非完全相同替代柴油机且无法满足第Ⅲ阶段排放标准的,必须达到第Ⅱ阶段标准。船检机构据此检验发证,并于检验后一个月内报备海事局。
3.船舶能耗数据监管:
新船:2025年8月1日及之后交付的50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须自交付日起按新规收集并报告能耗数据。
现有船舶:现有5000总吨及以上同类船舶,须先行修订《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并通过验证,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规收集并报告能耗数据。
海事局要求相关航运企业、船舶、燃料供应单位及检验机构提前熟悉新规,严格履责,确保合规运营,共同保护海洋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