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对金融行业监管的加强和风险防范的要求,中国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明确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其中包括海运保险在内的多个保险领域将迎来重大变革。
文件强调,保险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海运保险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海运保险,提高海运保障能力,这对于保障我国外贸稳定增长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中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
1.强化监管:严格审批新设保险机构,优化机构布局,推进业务分级管理,确保海运保险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2.严格股东资质审查:严禁违规企业成为保险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确保海运保险机构的股权结构健康稳定。
3.持续监管: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健全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
4.风险防范: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完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强化逆周期监管。
5.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探索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与金融服务方案,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6.改革开放:持续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支持优质境外保险机构来华设立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鼓励中资保险机构稳步拓展海外业务。
7.可持续发展: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提高数智化水平,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8.政策协同:健全央地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政策协同,深化部际协调联动。
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海运保险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也为海运保险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发展指引和政策支持。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预计我国海运保险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国务院的这一指导意见不仅对海运保险行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体现了国家对于金融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未来,海运保险将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际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