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海事依法滞留一艘外轮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次数:916    作者:admin

10月14日上午,镇江大港海事处在对“DENSA PUMA”轮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时,发现三项缺陷,其中“救助艇释放装置不能将艇旋出”属于涉及船舶救生设备的严重缺陷,因此对该轮实施滞留。船方立即维修整改,15日上午,大港海事处安检员登轮复查,复查合格后,准予船舶航行。

 

据了解,“DENSA PUMA”轮为马耳他籍散货船,本航次来大港卸15005吨锂辉石。在海事人员登轮检查,发现“救助艇释放装置不能将艇旋出”缺陷后,10月14日下午,船长通知了该船船级社——ABS船级社(美国船级社)和船东,船东意识到了缺陷的严重性,立即联系某维修公司于15日凌晨3时抵达该轮进行维修,同时美国船级社验船师夜间登轮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附加检验报告。

 

15日9时30分,大港海事处两安检员登轮复查,复查合格后,准予船舶航行。

 

 

 

来源:中国水运报

联系方式
  • 北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T2 B座 707室
    电话:+86 010 8429 4525      邮箱:haitong@haitonglawyer.com
  • 天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水榭花园B座1702室
    电话:+86 022 2359 2969      邮箱:tj@haitonglawyer.com
  • 上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号上海星荟中心2座1003
    电话:+86 021 5588 2939      邮箱:shanghai@haitonglawyer.com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律师团队 新闻资讯 典型案例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
隐私声明 海通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 备案号:京ICP备05027280号
  • 首页
  • 电话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