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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律师事务所为从事航运、贸易、保险、金融、港口、航空、公路运输、修造船、国家机关、政府组织等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对于非诉讼业务,海通律师着眼于委托人的实际需要,为其提供简明、准确,且具有可操作性性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意见;对于诉讼和仲裁业务,海通律师在保证委托人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将寻求最佳时机争取和解解决委托人的纠纷,减少或解除委托人的诉累。海通律师事务所主要服务领域包括:

一、海事海商

  海通律师律师处理过的海事海商案件几乎涵盖了所有的领域,具有极为丰富的经验,在业界享有盛誉。海通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数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确定了今后处理类似案件的基本原则。海通律师除了在处理提单、租约纠纷等合同争议方面具有一支强大的力量外,在处理诸如碰撞、危险品爆炸、油污、救助等海上事故上,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我们曾处理和正在处理如“SEALAND MARINER”火灾爆炸案、“CMA DJAKARTA”,“HANJIN PENNSYLVANIA”危险品爆炸案、“TASMAN SEA”原油污染案、以及“SILVER AN” 轮与“蓝宝石”轮碰撞案和“MOKIHANA”轮与“TIANLI”轮碰撞案等重大海上事故。在处理此类重大海上事故时,海通还有一支随时待命的由富有实践经验的船长、救助专家等组成的专家队伍,他们将向委托人提供迅速、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我们提供的海事海商领域的服务包括: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提单、海运单
  • 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
  • 海上救助合同
  • 海上拖航合同
  •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 海上保险合同
  • 船舶买卖合同
  • 船舶建造合同
  • 船舶抵押合同
  • 船舶代理合同
  • 货运代理合同
  • 船舶物料供应合同
  • 船员劳务合同
  • 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
  • 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污染损害赔偿
  • 船舶碰撞
  • 海上人员伤亡损害赔偿
  • 共同海损担保、分摊和理算纠纷
  • 责任限制
  • 清除船舶残骸索赔
  • 海事争议的仲裁
  • 海事欺诈调查及处理
  • 参与海运融资项目的谈判,起草法律文件,出据法律意见书等
  • 海运管理政策法规的专业咨询

二、保险/再保险

  海通律师事务所从海上保险(船壳险、海上货物运输险)开始,目前已经扩展到提供包括财产险、责任险、P&I险、信用保险在内的全方位法律服务。我们曾处理或正处理的船舶保险合同纠纷,如“安泰”轮、“福达”轮、“百利”轮、“锦江龙”轮;曾处理或正处理的重大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有“AMPLE ROUTE 1”轮、“YI RONG”轮、“NADIA J”轮、“HANJIN MALTA”轮、“MOL VOLTA”轮等;在保险代位追偿方面更是经验丰富,提供包括针对海运、航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的追偿。针对追偿案件的特点,我们提供“无效果无报酬”追偿服务。已经与其他国家的律师事务所、追偿公司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可以提供世界范围内的“无效果无报酬”追偿服务。

  我们的非海上保险业务也不断增长,代为处理了某啤酒厂的产品责任险纠纷,××广场公众责任险纠纷,展品国外巡展期间财产险纠纷等。

  我们提供的保险领域的服务包括:

  • 海上保险(船舶保险、海上货物运输险、P&I险)
  • 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保险、特殊风险保险)
  • 再保险
  • 保险追偿和抗辩
  • 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 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 海运管理政策法规的专业咨询

三、商业、贸易和金融

  海通律师事务所曾为跨国公司、中国的国家级公司、银行处理过国际贸易纠纷、融资贷款纠纷、船舶抵押纠纷等。

  • 货物买卖合同
  • 银行融资贷款
  • 提供谈判协助和起草贸易合同
  • 支付和结算及信用证争议
  • 商事争议的仲裁
  • 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

四、公司法

  海通律师曾为数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合资、独资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提供成套设备进口合同的谈判和起草。

  • 代为设立中外合资、外国独资企业
  • 起草、审查国际商业投资中所需的合同、协议、章程和其他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和参与谈判
  • 为在华设立公司的代表处或子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起草相关文件

五、行政诉讼

海通律师事务所位于中国的行政中心北京首都,部分海通律师有着在国家机关工作过的经历,这些均使得海通律师在处理行政纠纷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海通律师曾代表某国际跨国公司诉某国家机关行政不作为行为并参加听证会;海通律师还代表中国船东协会参加了由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组织的关于码头作业操作费(THC)的听证会;目前,海通律师正代表某跨国公司就其收取签封费事宜与国家有关机关和团体进行交涉。

六、诉讼和仲裁

  海通律师事务所具有在中国各级法院处理诉讼案件的经验,接受委托后,主管合伙人将与经办律师共同商议案件,全面分析案件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包括管辖权、适用法律、主体和有关方的责任。在处理重大案件时,海通律师将发挥传统的团队精神,由几位富有经验的律师共同讨论研究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为委托人提供一套完整可行的方案。

  北京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海通律师曾经或正在受委托人的委托处理在这两个仲裁机构审理许多案件。

  为减少诉讼成本,海通在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将努力促成争议和解解决。